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关于《萍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困难生认定工作,学前教育学院于2015年9月17日,在四如楼会议室召开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党总支负责人胡艳维教授、学院副书记陈策老师、学生科科长郑娟老师以及12级、15级班主任参与会议,会议由陈策老师主持。
会上确定了学前教育学院认定小组,由党总支负责人胡艳维担任组长,陈策、郑娟、刘莎担任成员。首先陈策向与会人员重点解读了《萍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并对《细则》内重要内容进行了说明。陈策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求班主任务必端正态度,坚持实事求是,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认定工作。随后,郑娟向各位班主任详细说明了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原则、认定程序及流程及标准等事项。
最后党总支负责人胡艳维要求各位班主任依据会议精神,并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组织召开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会,要求各位班主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为资助资源分配的公平化、公正化、合理化奠定基础,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