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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民主评议制度

作者:    信息来源:党建动态    发布时间: 2016-05-05
        一、民主评议工作由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组织实施。评议要严格程序、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确保实效。

  二、民主评议每年一次,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民主评议的对象是党支部和党员。

  三、民主评议党员

  (一)评议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⑴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各项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一般采用个人自评、党员和群众测评和支部审定的方法进行,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1.个人自评: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尤其要认真检查自己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认识、态度和行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并写出年度书面小结。

  2.测评:党支部召开由全体党员和部分党外群众参加的评议会议,党员进行自我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和群众分别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3.支部审定:各支部要对评议的情况进行分析综合,分别对党员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鉴定,形成组织意见。同时推荐优秀党员,推荐优秀党员应向一线党员倾斜。凡不合格党员票数占到党内外评议票数总和的40%以上的,原则上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评议结果应及时通报和反馈给本人。

  四、民主评议党支部

  (一)党支部评议工作,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从严治党”的方针,根据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以及“创先争优”目标,结合年度工作实绩,主要检查和评价党支部在本单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情况。要把党组织能否适应新形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班子内部是否团结统一,精神是否振奋,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支部政治生活是否正常,党员发展工作是否滞后,是否按时完成党组、党总支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党内有否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作为重点。

  (二)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方法,主要通过支部自评、支部互评和党总支考评的方式进行,并与本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支部回顾总结一年的工作并向党员大会报告,在广泛听取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局党总支《党支部建设考核内容》进行检查自评。

  2.在支部自评的基础上,由系党总支召开支部书记例会,各支部交流年度工作,组织各支部进行互评。

  3.系党总支检查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资料,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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