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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

作者:    信息来源:党建动态    发布时间: 2016-05-05
       高校(院)系党总支是高校开展各项教育事业的领导和落实的核心。为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学前教育学院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领导机制

    系党总支对系党建工作负总责,党总支书记是系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建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系委员、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院党委和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党支部要建立起相应的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建设高水平的商科院校这一奋斗目标,紧紧围绕“育人”这一根本,积极组织开展好 党建工作,促进学院、系的改革发展稳定。

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党支部要组织教师党员、管理岗位党员和学生党员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按照不同岗位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主要责任

切实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决议和精神,研究制定系党建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相关规定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等工作,努力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党性修养和党务工作能力与水平。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注意在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广大青年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主要目标

组织坚强有力。党的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事业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学习党的知识和理论,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员意识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院、系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

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各项决策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围绕“育人”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师生员工满意。党建工作体现师生员工的意愿,组织、宣传和服务师生员工工作成效明显,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五、主要措施

深入调查研究。系党总支要结合系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党总支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建立党总支委员党建工作责任点制度。由党总支书记牵头并负总责。党总支委员通过参加的组织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督促检查,加强责任点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系党总支、系行政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搞好舆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充分利用学院的电视台、院报、广播站、校园网等各类媒体和系的各种会议、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结合每年的院级党建工作评估,辅之以督查、交叉检查和随机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列为系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得力的予以批评,对在责任范围内出现严重问题而没有及时解决的,严格按照党纪党规的有关规定,追究该领导集体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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